地址:科研楼2楼
电话:0731-85602010
省职业病职防院职业病防治科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拟订全省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等工作。
2、组织完成国家、省职业病防治指令性工作。
3、负责全省网络直报的指导、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4、拟订全省职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指导对突发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5、负责组织全省职业卫生技术培训、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组织全省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7、配合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技术认定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专业委员会学会工作。
9、省卫生行政部门、院领导等交代其它工作。